普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深入实施广东省就业促进法,强化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推进就业谋福工程,切实做好稳定和促进就业这一民生实事。2011年该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347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1.34 %;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301人,其中“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534人,再就业率分别达到102.72%和106.8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3 %以内。
据了解,该市在稳定和促进就业主要做好七方面工作: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以普市再就业[2011]1号文件将2011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量化。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扶持政策过程中,注意做到该免的坚决免,该减的坚决减。三是实施就业援助,有效帮扶困难群众就业。“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并于2011年年底实现动态清零;实施城乡就业援助工程,积极帮助534名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四是加强就业服务。夯实职业介绍工作平台,组织职介中心人员深入企业收集用工动态信息;加强异地劳务协作,该市与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珠海市(普宁)扶贫开发劳务对接招聘会,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组织40多家企业提供54个工种和2000多个岗位参聘,该市城乡劳动力共有1200人进场参聘,共有204人达成就业意向。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南粤春暖行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全年共组织举办农民工现场招聘会21场,共有472家企业和30135名求职者进场,有12875名求职者被用工企业招聘。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服务制度,2011年共发放《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3587本。五是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加大力度实施“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和“百企扶百村”扶贫工程,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全市参加培训农村劳动力13551人,转移就业48271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64.0%.六是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机制,积极培养各类技能人才。2011年共培训创业人员502人,完成职业技能鉴定5936人。七是抓好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3个中心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建设工作基本完成;其它22个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已完成选址规划工作。
(编辑:林玉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