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代表潮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本届常委会任期五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来工作回顾
潮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1月经选举产生。五年来,在中共潮州市委的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常委会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先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69项,作出决议、决定、审议意见81项,开展检查、调研和视察活动107次,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围绕发展大局,在加大监督力度上取得新成效
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渔业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先后组织了对农产品质量法、矿产资源法、商标法、残疾人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路法、法律援助条例、烟草专卖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档案法、防震减灾条例、禁毒法、广东省垃圾管理条例、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正确执行。组织对公益事业捐赠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多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推动了有关工作的落实。
加强对财政经济工作的监督。定期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决算草案的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审议意见。开展了对社保基金管理、全市经济运行、税收征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以及价格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各项有关报告,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平稳较快发展。
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监督。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实施《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5)》情况、关于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组织了对市政府市政重点项目建设、旅游、社会保险、文化、重大项目投资成效与资金管理、城市交通建设与管理和市中级法院民商事执行、市检察院开展反渎职侵权等项工作的专项评议,作出了评议意见,推动了“一府两院”工作的开展。2010年,根据市委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对我市18个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工作的专项评议。常委会专门听取了评议工作报告,作出了评议意见上报市委,并责成被评议单位制订落实整改措施。评议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促使行政执法机构改进工作,提升了社会管理水平。
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教育、技术创新公共服务、节能减排、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群众体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设、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市区基础教育布局调整与学校建设、燃气市场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调研,分别作出了审议意见或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单位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努力推进幸福潮州建设。
加强跟踪监督。连续三年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我市矿产资源管理和城市管理工作,分别作出审议意见、决议和意见,促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逐步向好的方向转变,城市管理工作逐步改善,城市管理机制逐步理顺。还跟踪检查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常委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执行工作的评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增强了监督工作的力度,提高了监督工作的效果。
重视信访工作。常委会机关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信访反映问题,及时转办、督办有关信访案件,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结果。五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1784件,接待来访1108人次,其中,确定为重点督办信访件159件,已办复156件。
此外,常委会还认真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接受备案工作,认真做好省人大涉农议案的督办工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立法征求意见工作。
二、履行法定职权,在发挥职能作用上取得新突破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常委会严格按照《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的要求,积极探索和创新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的行使方式。增强工作主动性,及时要求、督促政府对属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提请审议,特别是将事关全局的重大发展计划、重大建设项目与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审议决定范围。增强工作规范性,明确重大事项提出主体、调研论证、讨论审议、表决通过、公布实施等各环节的程序。增强工作针对性,对提交审议的重大事项,及时组织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决策科学,符合民意,具有针对性。五年来,先后对市政府提请审议的关于调整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年度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潮州市与法国巴黎十三区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授予颜锡祺等12人为潮州市第四批荣誉市民的议案、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有关贷款事项等及时审查作出决定,确保了对事关本行政区域全局和长远的重大事项的决定更加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实际,符合民意。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常委会自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机统一,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党委人事安排意图。坚持任前组织拟任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拟任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任后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增强拟任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被任命人员执政为民的责任感、使命感和依法履职的自觉性。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程序,对市“两院”提请任命法律职务的事项作出规范,使人事任免工作更具可操作性。五年来,共依法任免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60人次,确保了我市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重视代表工作,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取得新成绩
指导和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常委会认真制订年度代表小组活动计划,加强指导和服务。并同县、区人大常委会联动,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活动。五年来,各代表小组分别根据本地实际选择事关国计民生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就地视察,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并努力推动相关问题的有效解决。
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五年来,共安排市人大代表 680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或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调研、专项工作评议等活动,组织代表参与对“一府两院”评议、征求意见、“万人公众代表评选道德模范”评选等活动,积极推动和支持人大代表在联系群众、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履行代表职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与代表及建议承办单位的沟通,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答复代表。定期听取政府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情况报告,加强对已承诺跨年度办理但尚未落实的重点建议的督办。认真督办闭会期间代表以“直通快车”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促使市政府理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本届人大历次会议交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共214件,绝大部分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代表满意率较高。
常委会还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组织驻我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我市选出的省人大代表考察了韩江上游水质水源保护、福建漳州泉州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等情况,视察了我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市区排涝排污渠系整治和垃圾处理、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渔港与渔业船舶法执行,交通建设、国家税务、地方税务以及“三旧”改造等情况,协助省人大代表督办《关于尽快启动潮揭高速公路建设的建议》等,积极促进若干制约潮州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解决。
四、坚持依法治市,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上取得新成果
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创建法治潮州网,组织宣教活动周、培训班、学习班、讲座、咨询会、电台广播等方式和载体,努力普及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普法成效。
积极推进法治创建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目前已初步建立起市直部门、区、镇、村四级创建工作网络。深入开展“阳光法治、法治惠民”活动,积极推进各项惠民工作。检查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情况、行政机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两院”推行审判公开、检务公开情况等,有效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阳光司法。
挖掘潮州特色法治文化。组织专家学者,开展潮州特色法治文化的研究和探索。挖掘韩愈的法治思想内涵,筹划建设“韩愈法治文化示范点”,并以此为契机,通过开展座谈研讨、组织撰写论文、参加法治广东论坛等一系列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起一个探索研究、传承发展潮州特色法治文化的氛围。
五、加强自身建设,在提高履职能力上取得新进步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反映群众呼声和愿望,使人大各项职权的行使、各项工作的开展都建立在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基础之上。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形成团结和谐、干事创业、廉洁勤政、务实为民的良好风气。
加强人大业务建设。努力学习科学理论,加强思想武装;努力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业务知识,熟悉本职业务;努力学习宪法、法律、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和当代经济、科技、文化知识,紧跟时代步伐,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廉政建设和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全面提高政治、法律和业务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依法履职的水平,机关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加强对外合作交流。积极参加各种人大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必要的学习考察活动,与外地人大相互学习交流人大工作经验作法。与曼谷市议会签订友好关系协定,并加强双方交流与合作。指导潮州市国际交流促进会开展工作和活动。加强与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和工作交流,指导县、区人大开展工作。
此外,常委会还不断加强人大制度宣传和理论研讨;举办潮州市设立地方人大常委会30周年纪念大会,总结经验,展望未来;修编出版《潮州市人大志(续篇)》(1993―2006),在机关和社会中掀起学习人大制度的热潮。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地体会到: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实现人大工作为民的宗旨;只有坚持开拓创新,才能确保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只有坚持开门纳谏,才能保障人大工作顺应民心;只有加强跟踪监督,才能增强人大工作实效。
各位代表,本届常委会五年来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离不开“一府两院”及有关方面的密切配合,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本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常委会工作仍有不小的差距,如监督工作的刚性还不够强,尤其在跟踪监督落实方面还缺少强有力的措施;代表履职积极性和履职渠道有待进一步提高和拓宽;常委会及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等。
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潮州”的关键五年。即将产生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将在中共潮州市委的领导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全面提升潮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水平作出新的贡献。
一、突出重点,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幸福潮州建设。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灵活运用各项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加大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的监督力度,督促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努力推进幸福潮州建设。要紧紧围绕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和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认真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要认真贯彻市委组织人事工作的部署,认真做好各项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
二、加强服务,保障代表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加强对代表的业务培训,加强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和服务。要鼓励和引导代表围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建设提出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规范、改进办理和督办工作,推动问题有效解决。要拓宽代表知政知情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汲取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激发人大工作的蓬勃生机,使常委会的工作更加符合民意。
三、创新形式,营造法治环境,努力推进依法治市。要主动参与依法治市工作的规划、部署、组织和指导。要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普治结合,着眼社会管理创新,以推进法治创建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法治实践活动。要努力推进地方特色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社会环境。
四、注重学习,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常委会要注重自身建设,狠抓素质提升,切实加强对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人大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要狠抓作风转变,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坚持集体行使职权,用制度管人管事。要狠抓勤政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要重视信访工作,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要加强民主法制和人大制度的宣传和理论研讨。要加强对外交流,进一步加强对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努力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已完成了历史使命,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即将产生。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潮州市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提升潮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水平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