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彦恂)记者从市国税部门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起,按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我市全面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新修订的征管办法明确,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时,车主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变动手续之后,不必再到当地国税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征管档案变动手续。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我市汽车消费迅猛发展,二手车交易增多,原车辆购置税征管办法中关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的办理程序复杂、涉及资料繁多等问题更显突出。据统计,全市2011年办理车辆购置税二手车业务达19387辆次,占全市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的30%。简化车辆购置税征管业务,将有效节约纳税人时间、费用和精力,预计每年将有约3成购买二手车者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