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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改“房中房”邻居“心慌慌”

近日,家住市区碧霞庄中区26幢的住户杨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们二楼有一套房子正在被隔断成为7间套房。这让杨先生和同楼邻居伤透了脑筋,他们认为住户私自改建房中房,将会造成安全、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的隐患,更担心业主将房屋出租以后他们日常生活受到影响。

业主私改房中房

擅改结构隐患多违规房中房该由谁管?

据杨先生反映,记者来到市区碧霞庄中区26幢采访,在二楼该套房的门口看到,一间近200平方米的套房被中间一条约1米宽的狭窄通道分割成左右共7间套房,每间大概有20多平方米,都配备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每间房之间都用砖墙分割,显然主体结构已发生变动,部分原来的墙壁被推倒重砌,改成了房中房。

一套房子为何要改造成7间套房呢?杨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这样一套2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一整套出租每月租金也不过2000元左右,如果将房子改造成7个单间,每间房的月租在600元左右,一个月可以收租4200元。房子改造后租金翻倍,加上碧霞庄中区所处位置较好,改建后的房子也不愁租不出去。杨先生说。

擅改结构隐患多

记者采访了该栋楼房的住户,他们认为,该房业主擅自改变了房屋的承重结构和主体结构,在非承重梁上直接加建多个间隔墙,使得楼板承受的压力大增,再加上租客多,存在坍塌的隐患;业主将一套房改为7套房,增加了7个没有防水沉降的卫生间以及厨房,由于没有专门的排水设备和防水处理,楼上污水无法及时排除,将会造成楼下的天花板渗水;此外,一个家庭住房的电力配置只能供应一般家庭使用,如果住了多户人家,当所有电器同时使用,用电会超负荷,容易引发电力火灾。由于租户的复杂性和流动性,也会损害楼层其他住户的权益。

杨先生说,他和其他业主多次向小区的物业管理、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反映房中房的问题,但投诉屡遭多部门踢皮球。小区的物业管理声称他们管不了,而有关部门则表示不归他们管。林先生也纳闷:房中房的问题究竟该由谁来管?

违规房中房该由谁管?

带着杨先生的疑问,记者采访了从事物业管理人士及相关部门。

从事物业管理工作近10年的余女士告诉记者,根据2009年3月1日施行《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是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二是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改变房屋用途,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三是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如果物业发现业主有以上行为的话,一般是劝阻或发放整改通知书,如果业主强行要改,就得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物业没有执法权,不能强行去制止。余女士说。

记者了解到,在面积不变的情况下,不断增加居住者,将导致建筑物负载加大、物业设施负荷增加、影响相邻业主的居住环境等问题的出现。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也不能出租。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北京、广州等大城市房屋分割出租的情况十分普遍。随着房价、房租的上涨,这种私自改造房中房进行出租的情况在我市也时有发生,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而房中房的管理和整治也牵涉到城乡规划、住建、房管、城市综合管理等多个部门。希望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及时处理,防患未然,还居民和谐安静的生活环境。

来源:汕头日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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