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市纪委监察局专门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深入开展治理收送红包问题工作的意见》和市委李锋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部署专项治理收送红包突出问题。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邢太安在市纪委监察局班子学习会和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强调,收送红包问题败坏社会风气、破坏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严重影响党风政风建设,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治理收送红包突出问题的紧迫性和必要性,集中力量抓好专项整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邢太安还代表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作出公开承诺: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拒收拒送红包;带头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抵制收送红包不正之风。
据了解,市纪委监察局把治理收送红包问题作为今年治贪、治庸、治懒、治散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内容,分阶段、分步骤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以各种理由赠送的红包要坚决拒收,当场退回。对因各种原因无法当场退回的,应在1个月内全额上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或存入市纪委廉政账户,并领取相关凭证。对不能全额上交或存入廉政账户,以及在收送红包一方接受调查后才上交或存入廉政账户的,仍按违纪论处。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意见》规定,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是用公款赠送红包,二是收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的红包,三是授意或委托特定关系人收送红包,四是多次收送红包,一律先予免职,再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市纪委监察局鼓励干部群众通过拨打12388举报电话(工作日开放)、登录纪检监察机关互联网举报平台、来信来访等方式,实名举报红包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对举报问题认真组织核查处理。市纪委监察局还公布了廉政账户,开户行:建行建营支行,户名:汕头市财政局,账号:44001650401050466596。(纪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