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选准监督着力点,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推进社会建设不断加强,为我市经济社会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着力监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是创新社会服务管理的组成部分。如何进一步发挥流动人口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引起市人大常委会的关注,并将其纳入监督议程。
2011年4月,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先后到榕城区、普宁市、揭东县对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在全面掌握翔实情况的基础上,于5月26日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市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审议发言,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彻底摒弃“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抓好发证服务工作;深入推进创建“平安社区”、“平安村居”、“平安单位”等活动,调动出租屋业主、承租人参与出租屋治安管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充分发挥基层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努力为我市流动人口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着力监督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动司法廉洁公正
针对新时期违法犯罪活动的新倾向、新特点以及一些部门和人员不同程度存在重查处轻预防等实际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于2010年5月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我市开展该项工作的情况报告。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坚持预防在先,关口前移,采取多形式、多层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尤其对政府投入的18个重点项目建设实行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等方面取得明显工作成效。常委会对我市检察机关开展该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并要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扩大预防工作覆盖面,把预防工作关口前移、重心向下,督促完善内控机制,堵塞漏洞,有效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建立健全“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规范预防业务,提高执行力;将宣传预防工作与“阳光检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营造理解、支持、参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执法环境。
在常委会的及时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检察机关将不断提高预防工作质量和水平,促进我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营造公正、高效、廉洁的法治环境。
着力监督民生热点问题,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加强社会建设的重点。市人大常委会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社会保险基金等民生热点问题列入常委会监督议题,采取专项审议、实地察看和专题调研等形式,促进了一批民生热点问题的解决,不断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为解决好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这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2011年4月,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就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住建局的有关情况汇报,还到已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凤林小区和惠民小区实地察看,了解保障性住房的管理使用、配套政策、投资效果等情况。调研组要求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坚持科学发展,动员社会多方筹措资金,切实为群众解决住房难的问题。
2011年5月,常委会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保基金列入监督工作重点,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工作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扩大覆盖范围、增强保障能力等建议,更好地发挥社保基金在保增长、保就业、保稳定、保民生中的重要作用,牢牢守住群众的“养命钱”。
(编辑:蔡晓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