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上午,在市人民银行的组织下,揭东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试点工作会议暨金融机构自律公约签订仪式在揭东县举行。会上,揭东县人民银行分别与工商局(消委会)、信访局、广播电视台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并和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全县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共同签订《金融机构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自律公约》。
据了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人民银行牵头开展的一项金融管理创新工作,目前广东省有十几个县级单位正在试点开展,其目的是进一步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咨询、投诉机制,使金融领域的外部争议在金融机构内部得到妥善解决,逐步构建金融纠纷非诉解决机制和基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同时,提高金融消费者运用金融产品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搭建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之间平等交流平台,引导金融行业加强自律,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更好服务民生。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我市的正式启动,下一步将在全市其他县(市、区)全面推广。
(编辑:蔡晓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