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吕晓扬) 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本月1日起至明年1月15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国资委、工商局和市总工会等六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维护节日期间社会稳定。
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工资支付、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合同签订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也将依法严厉查处。
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将依法及时向公安部门移交。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也将及时依法处理,确保农民工在2012年春节前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醒劳动者要懂得依法维权,一旦权益受侵害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反映,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用人单位发生拖欠工资等劳动保障侵权行为的,劳动者可拨打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电话12333举报投诉,也可拨打以下投诉举报电话进行维权:市直:2129140;潮安县:5821023;饶平县:8891220;湘桥区:2214024;枫溪区:6899580;开发区:280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