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超群报道:本报于11月26日二版曾报道,11月7日,长江路嘉逸大厦由于欠缴2万多元水费遭停水。因未能在限期内补交欠费,23日至29日,大厦500多名住户又陷入无水供应状况。风波持续近一星期后,大厦在11月29日中午13点恢复供水。当天,大厦开发商补交了水费,并承诺在15个工作日内改善小区卫生、维修故障电梯。记者昨天了解到,大厦的4座电梯已同时运行,但未通过年审,居民担扰存在安全隐患。
当第一次停水后,我陆陆续续收到了24000多元,这些都是一些住户缴交的12月份的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可是将这些钱拿去交水费,治标不治本,下次水费、其他费用拿什么去交?11月28日晚上8点多,嘉逸大厦第三次举行业主大会,临时业委会负责财务的戴小姐向在场近100名住户解释,按7~10月欠下的水电费为准,11~12月应交水费约14768元,10~12月应交电费约12750元;开发商从10月份不再支付物业公司人员工资,因此10~12月职员工资将达26000元,再加上电梯维续费等其他费用,截至12月底,大厦需支付90000多元。当晚,业主大会请来工程师对大厦4座电梯进行鉴定,其中两座早已无法使用,而正运行的电梯也存在诸多隐患。
新津街道综治维稳中心主任罗逸民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街道有关领导、负责人做了大量协调工作。他曾多次致电开发商黄先生,但对方总以种种理由逃避,致使事件进度缓慢;另一方面,他们还同大规模的物业公司沟通,希望能接管嘉逸大厦,但都遭到拒绝。11月28日,开放商终于主动回应,派代表参加当晚的业主大会,经过协议,11月29日中午,开放商将欠下水费补交后,下午1点,嘉逸大厦恢复供水。记者了解到,当时开放商承诺在3日内改善大厦环境卫生,同时于15个工作日内,派专业人士维修故障电梯,并将电梯的年审质量安全资格证张贴于电梯口。
昨天下午,记者向罗逸民了解到,大厦的4座电梯在经维修后也均同时运作,但电梯已两年未经年审,而其承诺的经部门鉴定的年审质量安全资格证还未张示,因此居民们仍十分担心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