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阮冰莹) 近日,市残联召开全市地税代征就业保障金研讨会暨业务培训班,对新一年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进行部署。
根据有关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中央部属、省属驻潮用人单位、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城乡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上年度平均在职职工总数1.5%比例的,每少安排一名残疾人就业,每年度应按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80%缴纳保障金。在我市,保障金由地税部门统一代征。
实施地税代征3年多来,我市各级残联利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做了大量工作,包括为4300多名残疾人进行了职业技术培训,创建了2个市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2个县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和5个村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扶持帮助了2000多名残疾人脱贫等,促进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