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子海林鹏通讯员林晓群)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已经违法,而且还肇事伤人。12月1日,澄海区公安交警部门抓获了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的犯罪嫌疑人曾某元和林某波,查扣肇事机动车2辆。目前,曾某元、林某波均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12月1日凌晨4时许,犯罪嫌疑人曾某元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小客车至澄海城区文祠东路会堂街路口时,与群众洪某成驾驶的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二车不同程度损坏。接事故报告后,区交警大队一中队快速赶赴现场,并对2名驾驶人采用呼气酒精测试,发现曾某元每一百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94毫克,洪某成血液中未检出乙醇成分。同日早上7时多,犯罪嫌疑人林某波醉酒后驾驶一辆微型客车,在莲下镇湾头中学门前路段,分别碰撞到2名骑自行车准备上学的学生,造成一名学生左手小臂骨折,另一名学生轻微挫擦伤。事故发生后,澄海区公安分局湾头派出所和交警大队二中队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抽取犯罪嫌疑人林某波的血液送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检验,发现林某波每一百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8.8毫克,属醉酒状况。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曾某元、林某波均对当天凌晨酒后驾车肇事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还在加紧审理中。
近年来,酒后驾车已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大敌,严重破坏着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影响社会的和谐及稳定。警方呼吁广大市民,要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坚决拒绝酒后驾驶的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