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基础教育布局调整和学校建设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区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市区基础教育布局和学校建设高度重视,坚持开拓进取,创新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市区学校布局调整,整合老城区教育资源,加快新城区学校建设,基础教育布局得到初步优化,市区学校提供的学位基本能满足需求,教育整体水平明显上升。
会议指出,市区基础教育布局和学校建设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仍有一定差距,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群众追求优质教育与优质学位供求矛盾仍然存在;二是新城区和近郊迅猛聚集的人口对学位的迫切需求与学校配套建设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三是教育用地不足制约着新城区学校建设;四是教育投入不足,资金问题制约着基础教育发展。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加快调整市区基础教育布局和学校建设,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一、合理撤并老城区薄弱学校,整合优化教育资源。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调整老城区基础教育布局,科学规划、合理撤并老城区薄弱学校,保留办学历史久、办学效益高、教学质量好的优质名校。利用优质名校的师资和管理优势,扩大办学规模,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同时,发挥优质名校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面上学校的建设。被撤并的学校校舍,可用于优质学校的发展,或采取拍卖、置换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学校建设,进一步优化老城区的学校布局,全面提高办学水平。
二、加快新城区学校配套建设,保障群众教育权利。要把新城区学校配套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加快新城区学校建设,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对优质教育的强烈需求。在潮州大道两侧适当地段要再配套建设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学校,满足学生就近入读优质学校的需求。要加快昌黎路小学新校区的建设,增加潮州大道北端优质学位的供给。要通过创新办学机制,充分挖掘现有教育资源,发挥名校品牌效应,提高现有教育资源的办学规模效益,多渠道解决新城区教育资源不足问题。
三、加快制订市教育专项规划,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基础教育,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在城市建设中,要根据教育发展规划要求和市区学校布局实际,按学校用地规模、服务人口半径等编制城市教育专项规划,并把其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优先安排,确保学校建设符合国家办学标准和选址要求。新城区(潮州大道两侧、美人城周边)房地产开发建设,“三旧”改造及“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要优先安排、规划好教育用地,防止新的建设出现老的问题,确保其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促进区域内教育协调、和谐发展。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原则,鼓励在新区建设中高标准配套教育设施,以适应日益发展的房地产建设和群众对教育的需求。
四、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加快教育发展步伐。要认真贯彻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区)为主”的规定,确保教育的投入,保障教育经费。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推进素质教育。要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作和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及时拨付教育附加费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确保学校校舍建设、教学设备配套等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根据“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合理”的方针,吸引民办教育资源,扶持民办教育发展,以弥补政府投入的不足,满足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选择和需求,进一步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协调、健康发展。同时,要积极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界人士、海外侨胞踊跃为教育捐资助学。
五、加强薄弱学校管理,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学校管理机制,尤其要加强薄弱学校管理,提高办学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要加强学校班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教师交流,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要推进市名校长和名师工作室建设,建立名校长、名教师奖励机制,发挥名校长、名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高校长管理水平和师资队伍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