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单位4000多家,排查隐患6000多处
从9月底始,我市开展了大规模的“清剿火患”战役,至目前止全市共排查社区55个,行政村79个,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2家,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挂牌督办1个,全市消防机构共检查单位4293家,排查隐患6695处,督促整改6678处,临时查封29家,强制执行4家,责令“三停”28家,拘留19人。9月26日至11月16日,全市共发生火灾15起,无亡人伤人,直接财产损失18.92万元。与上年同比,起数下降60%、死亡人数下降100%(去年同期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下降20%,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实现了火灾形势稳中有降的阶段性目标。
逐级落实剿火责任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全市划分为5个战区,以718个村142个社区为基点,构建42个镇10个街道网格,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了县(市、区)政府领导包辖区,县(市、区)行业部门领导包镇(街道),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领导包组、队、街、巷的“四级包干”责任体系。每个网格分别确定消防监督员、派出所消防民警、警务室民警为“排查责任人”和“排查指导人”,逐级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各镇(街道)和村(社区)按照排查范围,参照人口普查的模式,深入到每个单位、场所、门市进行检查,登记排查对象的基本信息和隐患情况,一对一建立“户口簿”。同时要求公安、民政、教育、卫生、住建、工商、旅游、文广新等部门,分别就不同领域不同行业进行联合发文,构筑清剿网络。为推动各地工作开展,市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全市“清剿火患”战役督查工作的通知》,组织督查室、工商、文广新、安监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陈样新副市长强调:凡经上级督查,发现未按要求开展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将严格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的,主要领导要向市政府作出检查;凡在“清剿火患”战役中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坚决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多警种联勤剿火
在“清剿火患”战役中,市公安局向全市公安民警印发了《“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指导手册》,启动了多警联勤机制,全市各级消防、治安、巡警、督察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全警参战,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与地下建筑、外墙节能改造项目等重点场所进行清剿,营造覆盖城乡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络。
消防支队采取“发动三大战役、组建四类队伍、落实五项措施”办法,推动“清剿火患”战役向纵深发展。他们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单位、中小学生及群众开展自查整改活动。由各级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以及居(村)民委员会组织检查组,分片包干,对各行业、系统以及社区、乡村的小单位进行集中排查整治。
为更有效地开展“清剿火患”行动,我市组建了执法行动队、联合检查队、社会自查队和技术咨询服务队四类队伍。发动了2万消防志愿者、1万单位管理人、10万网民、1万中小学生对各自单位以及家庭进行自查整改,并由各级消防部门以及消防工程、检测、维保等公司抽调技术人员深入各地为“清剿火患”无偿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在行动中,各地消防部门围绕做好“11.9”宣传月,在全市设立280个固定消防宣传阵地,持续举办大型消防宣传活动4场,消防文艺演出6场。并在城市的主要出入口、广场设置大型户外消防宣传广告,在人员密集场所入口张贴宣传标语、警示牌,确保密度大、覆面广,营造浓厚氛围。
同时,各级政府将“清剿火患”战役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及平安市、县考评,并向各部门下达清剿任务,要求每检查一处场所要记录隐患情况,参与检查人员签字,以便实施责任倒查,以此推动排查工作落实。市消防支队制定下发了适用于“清剿火患”战役期间的停产停业、临时查封、强制拆除、行政拘留等硬性执法措施的程序、标准,对86个消防违法行为的询问笔录和证据收集要点进行了统一,提高了消防执法的效率,有力推动了隐患整改。(记者 邓帼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