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于蓝)为辅助贫困残疾人提高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今年8月份,《汕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开始实行。根据该《办法》,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可免费获得辅助器具。记者从民政部门获悉,前往申请的残疾人士并不多,《办法》实行3个多月来,向贫困残疾人配发的辅助器具仅40余件。
据了解,该《办法》救助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或残疾指征明显,对辅助器具有适配需求的残疾人。其中包括符合救助条件,有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的贫困视力、听力、肢体残疾人,以及具备救助条件,残肢符合假肢装配技术要求的下肢缺肢残疾人。
据介绍,配发的辅助器具包括轮椅、拐杖、盲杖、助行器、助听器、闪光门铃等。该免费配发项目仍在继续进行,急需适配的贫困残疾人可提出申请。经评估确定为装配对象的缺肢者,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后,经所在地村(居)委会加具意见,区县残联审核,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评估后,上报市残联审批。审批后,受助对象可凭《免费安装假肢申请表》到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或市民政局假肢修造厂装配假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