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媛)为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我市建立了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并发放526万元的临时价格补贴。
近日,市物价局决定启用市级价格调节基金向城乡低保户、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和城镇国有(集体)企业特殊困难职工家庭等约14.6万低收入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合计补贴总金额为526万元。其中,对中心城区上述对象(4万多人)每人一次性发放50元,补贴金额合计218万元;对非中心城区上述对象(10万多人)每人一次性发放30元,补贴金额合计308万元。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运用市级价格调节基金先后三次向低收入群众发放了临时价格补贴,同时还争取到省级基金1100万元实施了两次临时价格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