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晓敏)11日,本报刊发了《孕妇住院保胎竟吃了堕胎药》一文,报道了市区某专科医院的护士给保胎孕妇郑某错发了堕胎药。经治疗,胎儿情况虽稳定,但孕妇担心孩子能否健康出生、成长。昨日记者得知,郑某已到第三方医院进行检查,但由于胎儿太小,医院还无法鉴定堕胎药对胎儿的影响。
记者在该医院采访时,医院相关负责人承认了护士发错药并表示愿意引入第三方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果为堕胎药对胎儿有影响,医院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12日上午,郑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市中心医院进行B超检查,但由于胎儿太小还无法鉴定堕胎药对胎儿的影响。
龙湖区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按规定,一般的医疗事故事件应该在15天内向卫生局做出报告,重大的事故事件应该在12小时做出报告,但该事故发生了1个多月,医院没有上报,此行为属于严重违规,个别医护人员将受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