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于蓝)按照相关规定,10月1日后,焊接瓶取代螺丝瓶,现有螺丝瓶将全部停止充装,实行强制报废,不得再使用。那么,螺丝瓶强制下岗至今已有一个月时间,我市的置换工作进展如何呢?记者日前进行了一番走访。
据悉,这种护罩通过3个耳片用螺丝拧紧连接(非焊接、可拆卸)到钢瓶瓶体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简称螺丝瓶)在使用中产品铭牌标识易脱落,给监管带来不便,因此自1996年10月1日起国家已全面禁止其生产销售。此前生产的螺丝瓶,于今年10月1日全部达到15年使用期限。按规定,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任何类型钢瓶都要强制报废。
昨天下午,记者在市区金新路、中山路、大华路等多个路段的液化气充装点看到,这些气站内摆满了已经充满气的液化气瓶,均是符合规定的焊接瓶,并没有看到螺丝瓶的身影。而街道两旁多家食肆,同样也已用上焊接瓶。一家气站的负责人表示,在未接到停止使用螺丝瓶的通知前,他们就已更换上焊接瓶了。现在站内所有的液化气瓶都是合规的焊接瓶。
而在少数小型液化气充装点、小食摊档乃至市民家中,仍然可看到螺丝瓶的身影。摆放有螺丝瓶的液化气充装点表示这些气瓶是回收来的,没有在售。另外,在记者随机采访的16名不同年龄段的市民中,了解螺丝瓶需要报废的仅4名,确切知道何为螺丝瓶的人更是寥寥无几。
记者从得源燃气公司了解到,近一个月内,该公司回收了约5000个报废螺丝瓶,回收总数日渐增加。每回收一个螺丝瓶,他们就会替换上正规焊接瓶,但鉴于目前市面上仍有螺丝瓶在流通,更换工作难以一步到位,要让其完全退出市场需要几个月时间。
质监部门特别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报废螺丝瓶私自翻新后继续充装使用,也不得收购、销售未经破坏性处理的报废螺丝瓶。市民家中如有螺丝瓶,可直接交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单位作报废处理,也可就近交给有证照的经营门点或液化石油气充气站,再转交钢瓶检验单位作报废处理。强制报废的螺丝瓶残值将按市场废铁行情,在扣除钢瓶报废破坏性处理等费用后,由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单位、经营门点或液化石油气充气站酌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