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静莹通讯员陈苑莉)昨天,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锋,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芸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钟展南、庄大军、陈香兰、陈友烈、刘远珍、廖文松、郑家汉,秘书长章万多和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郑人豪,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学同,市政府副市长余健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赖德贵,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代市长郑人豪向会议作关于提请江楷鑫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学同就市政府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作了说明。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任命江楷鑫为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红为市政府副市长。江楷鑫、赵红分别到会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了发言。会议还通过其它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分组审议,表决通过《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该法规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议通过关于召开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12年1月5日至10日(含预备会议)在市区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头市2011年1至9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相关初审报告,针对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相关审查意见,通过相应的决议。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011年10月31日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江楷鑫为汕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赵红为汕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邱奕辉为汕头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郑晓奇为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黄腾远为汕头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小辉为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
陈捷锋为汕头市统计局局长;
魏淼新为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任命:
陈歌今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瑞琳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李惠松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黄权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伟炫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林玫、林立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庆元、李岳鹏为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俊辰、钟灵、郑斐、张朝广、陈玮琳、黄莹为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免去:
陈少宏的汕头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郑通声的汕头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刘长有的汕头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姚英杰的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职务;
李一鸣的汕头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朱家栋的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李惠松的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陈维强的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林玉的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曾涛、黄灿辉的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陈辉光、黄海声的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陈民的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刀震泉的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向东的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吴胜球的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广生的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杨汉金的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武松的南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