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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警方专项行动综合整治社会治安促和谐

  近期以来,普宁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揭阳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市招商引资验收现场会精神,聚警心,凝警力,积极开展“十项整治”、“清网”、“打黑除恶”、“断源”等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震慑了各种犯罪活动,不断努力开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局面,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为建设幸福普宁营造了和谐安详的社会氛围。

  破命案锲而不舍

  抓获潜逃十三年的抢劫杀人犯

  9月20日,普宁公安在浙江省温州瑞安市境内将潜逃13年之久的抢劫杀人负案在逃犯向某(男,34岁,湖南省沅陵县鹤坪乡杨柳村人)抓获归案,成功侦破曾经轰动一时的1998年普宁市流沙“9·30”抢劫杀人案。

  1998年9月30日凌晨5时许,王某元(男,当年43岁)和刘某鹏(男,当年35岁,均是湖南省人)作为特邀嘉宾,从湖南省乘车到普宁市流沙市区,准备出席普宁市中药材市场开业剪彩仪式,在广汕公路普宁市流沙赵厝寮路段刚下大巴汽车时,便遭三名驾驶摩托车歹徒持刀抢劫,王某元被丧心病狂的歹徒持刀刺死,并被抢走身上钱物。案件的发生,在出席当时普宁市中药材市场开业剪彩仪式及到普宁市考察的各级领导、海内外嘉宾、洽谈生意的客商中引起了轰动,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安部、省厅、揭阳市公安局等各级领导层层批示,要求迅速破案,依法严惩凶手,消除社会影响。当时的专案组从被抢赃物手机等方面入手,迅速查清了其中一名嫌疑人叫向某(男,当年21岁,湖南省沅陵县鹤坪乡杨柳村人)。专案组多次赶赴湖南沅陵县、湖北武汉市、福建福州等地组织抓获未果,向某仿佛从人间蒸发,不知所终。13年来,专案组人员虽然换了一批又一批,但案件的侦查及追捕嫌疑人向某的工作一刻也没有停止。

  今年来,普宁市公安局结合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的“断源”及“清网”等专项行动,从刑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进一步充实、加强专案组力量,加大破案追逃力度。该局专案组通过采取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等强有力的措施,广辟线索来源,开展追逃。9月10日,专案组掌握到向某在浙江温州瑞安市一带出没,可能经营一个印制商标小作坊的情报后,连夜抽调精干警力组成追捕组赶赴浙江温州开展侦查追捕工作。由于没有向某的具体落脚点,追捕组到达温州之后立即开展大量的排查工作,在温州警方的配合下,对温州市区、平阳县、瑞安市内所有的印刷作坊逐一进行全面排查。经过近十天的连续奋战,追捕组终于查明在温州市的平阳县与瑞安市交界处瑞安市境内一商标小作坊是向某所经营,但向某非常狡猾,极少在小作坊露面,平时业务均是通过电话遥控指挥工人完成。在揭阳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和当地警方的大力支持下,经进一步工作,终于锁定向某的藏身之处。9月20日上午11时左右,潜逃13年之久的抢劫杀人逃犯向某在浙江省温州瑞安市一滴塑家庭作坊被追捕组成功抓获归案。

  清网追逃显成效

  劝投和抓获网上逃犯百余名

  2011年9月5日,揭阳市公安局对“清网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工作会议之后,普宁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抢抓机会,以时不我待、不进则退的工作精神,化压力为动力,进一步加大追逃工作力度,取得明显成效。5月26日“清网行动”开始至今,普宁市公安局共抓获网上逃犯102名,清网率为58.29%,其中云落和梅塘等地清网率均达100%.仅9月5至11日一周时间,该局共抓获逃犯12名、其中投案自首11名。

  为进一步推进“清网行动”工作,普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陈妙龙把“清网行动”放在当前公安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及时召集分管法制、刑侦等部门的局领导和“清网办”的有关同志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清网行动”工作,认为普宁市公安局立案上网逃犯基数大,任务艰巨,要迎难而上,克服困难,破釜沉舟,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通过全面排查、跟踪布控和宣传规劝工作,“清网行动”工作捷报频传,行动成效显著。9月6日,广太派出所通过摸查、布控、跟踪,当天下午16时左右,在普宁市南径镇大陇村抓获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洪;经交警大队领导多次带领交管股、侦查中队办案民警上门做卓某龙亲属的思想工作,动员卓某龙投案自首,履行经济赔偿责任。9月8日,在多方努力下,卓某龙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并达成经济赔偿协议;经刑侦大队领导和侦查民警多次做好规劝工作和不懈努力下, 9月9日10时许,故意伤害在逃人员沈某竣在其家属的陪同下,到刑侦大队投案自首;9月11日,绑架逃犯杨某楼在其亲属的陪同下到刑侦大队投案自首;9月9日,赌博在逃犯李某福、李某耀主动到治安大队投案自首,如实交代犯罪情况;9月5日“清网行动”会议后,洪阳派出所多次到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家里,加强做好家属思想工作,让这些家属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动员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同时与村干部联系,让村干部协助公安机关,多次对在逃人员的家属进行思想工作。在各方有关部门积极、努力配合下,赌博在逃犯方某心、黄某辉9月10日在雨堂村干部及其家属陪同下到洪阳所投案自首;经城南派出所领导多次组织警力上门追逃,并做好其家属规劝陈某伟投案自首的工作,抢夺逃犯陈某伟于9月9日15时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9月10日,故意伤害逃犯陈某雄主动到占陇派出所投案自首;9月10日,妨碍执行公务逃犯杨某柳、杨某柳主动到军埠派出所投案自首。

  重击涉枪案件

  力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0月21日凌晨4时许,普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局综合专案行动队、占陇、军埠派出所民警联合出击,先后在军埠镇陇头村、浮洋村抓获抢劫犯罪嫌疑人王某文(男,40岁,军埠镇浮洋村人)、王某生(男,26岁,军埠镇陇头村人)等二人,现场缴获仿“六四”式、“五四”式手枪各1支、子弹29发,成功侦破今年占陇镇“7·10”持枪抢劫案件,同时带破其他持枪抢劫案件6宗。

  7月 10日18时50分左右,在占陇镇发生一起持枪抢劫案件,事主王某平(男,51岁)驾驶一辆灰色电动摩托车从流沙平湖载其女儿回家途经占陇镇溪东村与下架山镇南城村交界处时被二名(一肥一瘦)驾驶一辆红色男庄摩托车的歹徒持枪抢劫,王某平在反抗时被歹徒开枪击中额部,歹徒开枪后驾自己的摩托车逃离现场,王某平被送往医院治疗。

  揭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周新全,揭阳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江楷鑫获悉案情后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时值大运安保敏感时期,要求普宁市公安局立即组织专门力量尽快破案,及早消除影响,同时指示揭阳市公安局刑侦等部门派员支持指导开展侦破工作。

  案件发生后,普宁市公安局立即从刑侦大队和占陇派出所抽调精干民警成立专案组,迅速全面铺开案件的侦破工作。在揭阳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对案发前后占陇片及毗邻片区的抢劫案件特点进行全面的梳理,特别是从二名歹徒体形一肥一瘦这一重要特征为突破口进行排查。经过三个多月来的连续奋战,终于掌握了重点嫌疑对象及其落脚点。10月21日凌晨4时许,刑侦大队、局综合专案行动队和占陇、军埠派出所民警联合出击,开展抓捕行动,分别在军埠镇陇头村、浮洋村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和王某生。

  抓捕行动结束后,专案组迅速抽调精干警力开展审讯工作。经过反复较量,王某文最终交代今年7月10日下午18时许,伙同王某生经事先密谋,携带一支仿“六四”式手枪,驾驶一辆红色太子摩托车窜至占陇镇溪东村与下架山镇南城村交界的土路上抢劫受害者王某平及其女儿所驾驶的摩托车及身上财物,因遭到王某平的反抗,王某文遂开枪击中王某平额部,接着二人驾车逃离现场的犯罪经过。

  21日22时许,民警在王某文位于军埠镇陇头村的住家三楼饮水机内缴获手枪2支(其中仿“六四”式、“五四”式手枪各1支)、子弹29发(其中“六四”式子弹14发、“五一”式子弹15发)。经进一步审查,王某文、王某生二人还交代自今年4月至7月间,在流沙东街道、流沙南街道、下架山镇等处持枪抢劫6宗,共抢得摩托车4辆、手机4部及现金1000多元的犯罪事实。如: 5月13日18时许,二人携带一支仿“六四”手枪窜至流沙南街道马栅村怡昌学校对面抢劫事主饶某坚(男,18岁,占陇镇延长埔村人)电动摩托车1辆、手机1部及现金212元。

  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擒获。

  民警正在对可疑车辆进行详细检查。

(编辑:林玉玉)

来源:揭阳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夏阳 李俊龙 潘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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