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郑健)《潮州市古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近日通过专家评审。修编后的《古城控规》,将更好地指导古城区及名城保护协调区的各项建设,更有效地保护古城风貌及空间格局,促进古城文化旅游业的发展。
据了解,《古城控规》于1995年由上海同济大学城规院编制,其实施对保护各级文物景点、开发和利用历史文化遗存资源,恢复和再现古城历史风貌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条件的变化,以及“一名城两基地”、提高文化软实力的战略实施,原来编制的《古城控规》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此,我市组织对《古城控规》进行了修编,并于今年1月完成了编制工作。
修编后的《古城控规》提出建成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的古城区、保持古城山水环境的生态城区、迈向经济持续发展的旅游城区、追求社会和谐发展的历史中心区四大规划目标,并对古城区发展做出明确定位――潮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潮州建成区中具有传统风貌特色的,以生活居住、商业、文化展览和旅游业为主的,具有文化特色休闲服务的城市历史中心区。规划范围涵盖潮州名城保护的核心保护区域,包括“三山一水、一城八景”在内的古城及周边整体历史环境,面积约2.33平方公里。
根据《古城控规》(修编),古城区内的每个地块都确定了土地使用性质并制定了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等各项规划控制指标,同时对每个建筑物的改造更新方式都做了规定,主要分为修缮类、改善类、整修类、整治类、保留类、更新类六类。修编后的《古城控规》还对古城的建设和人口容量提出明确的控制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对古城区的道路系统、绿地系统、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专项做出了科学的规划,以满足古城区生活的需求和发展旅游业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