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0月26日),市整治市容市貌指挥部召开拆除坎下城周边违法建筑现场会,传达市政府下一阶段拆除违法建筑行动有关要求。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城区政府以及各街道(镇)、社区、居委会有关人员以及部分违建业主参加现场会。
市整治市容市貌指挥部有关负责人传达了市政府的有关决定:一是市政府拆除违法建筑的态度是坚决的,拆除违法建筑的行动将会持续下去,要彻底扭转汕尾乱建的局面。任何违建个人和单位要立即打消拆除后获得相关赔偿的念头,不要抱有观望、等待的念头,应自行拆除,市政府在拆除违法建筑时一律不予赔偿;二是市政府要求市区内违法建筑必须在2011年11月10日以前自动到国土、规划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至于无法进行纠正的违法建筑,必须自觉进行拆除。11月10日以后,市政府将组织统一的拆除行动对市区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据介绍,为深入开展下阶段拆除违法建筑行动,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城乡规划局等部门以及城区政府于本月25日和26日深入市区各街道(镇)、市区、居委会对违建行为进行清查,并对违建业主作出行政处罚,要求其限期进行自查、自报和自纠。(记者 吴广廉 实习记者 钟子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