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蔡晓丹)记者日前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城乡居民从即日起可以开始办理201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市民可自由选择档次标准进行缴费。
据悉,按照《汕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2012年参保缴费分为两个档次标准自由选择缴费,其中一档为每人每年3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120元。具体办法是:农村户籍居民参保缴费仍由农合部门代收代缴,村(居)委按照原来新农合参保的方式办理。城镇户籍居民可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社所办理,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代扣医疗保险费;也可由村(居)委统一登记造册,代收医保费后,将参保人员名册送镇(街道)人社所录入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代收医保费存入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