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委党校陈鸿宇教授是从汕头走出去的经济学者,今年9月荣获广东省首届优秀社会科学家称号。陈教授身在广州,也时常通过回粤东调研、讲学等方式,为家乡发展建言谋策。近日,记者瞄准他回汕出差的一个空隙,就在汕头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的节点,汕头应该如何把握机遇再次出发的题目,在其住地与他进行了一番访谈。
成就——汕头特区不必妄自菲薄
《汕头日报》:汕头经济特区自建立以来,已走过整整30年的历程。有人认为,与深圳、珠海、厦门3个特区相比,汕头特区的建设和发展是乏善可言的。作为一名地地道道的汕头人,您有何看法?
陈鸿宇:汕头设立经济特区至今已经30年了,如果不带偏爱也不带偏见地评价汕头,汕头在以下几个方面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巨大变化:
首先,30年来汕头的经济发展速度并不慢,2009年与1980年相比,GDP的年均增速接近17%,GDP总量跨过了1000亿元的门槛。从城市的建成区面积、城镇化水平、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柱产业及其集群的形成、城镇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和储蓄等方面看,与粤东以至在全省、全国中等城市相比,都是相对领先的。汕头已经由30年前一个相对封闭的生产性城市,一端是广阔的农业区域,一端是传统制造业为主的窄小城区,现在成长为一个在能够在粤东区域中发挥中心带动作用的、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经济综合体。之所以产生汕头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不太令人满意的错觉,一是汕头的行政区域不断变化,先后分拆出两个地级市,参照体系很不一致;二是受资源配置区位的影响,30年来粤东区域的工业化,主要在汕头主城区之外的各市县和乡村地带推进,导致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汕头主城区的制造业比重不断下降,但整个汕头市和粤东还是正常发展的。
其次,近30年汕头的城镇化水平得到迅速提升。如果不是简单地以城镇户籍人口比例来计算城镇化率,而是从城镇的常住人口和城市生活方式的普遍化来测量城镇化水平,在广东省的东西北地区中,汕头市的城镇化水平是最高的,已经基本形成了比较成型的城镇体系,许多农村已经发育成为集镇和社区,成千上万的农村居民在密集的城镇群中初步过上了城市化的生活,这是非常大的进步。可以说,在小城镇和专业镇建设方面,汕头在广东省是做得比较好的地级市之一。
再次,值得肯定的是,汕头的体制改革曾经在全省走在前列,直到今天,还有比较成型的、发育比较健全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市场化水平是相对比较高的。90年代中期以来,汕头在没有得到国家和省的行政性扶持的情况下,以民营经济和外向型经济来哺育市场经济的发育,建立了一批具有自身特色的产业集群。在这方面,汕头走出了一条与深圳、珠海、厦门等特区完全不同的发展道路。
正是这一系列成就,构成了汕头新一轮发展的基础。认清这一点,就能认清汕头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所在,不至于妄自菲薄而失去自信。
反思——设立汕头特区的预期目标尚未完成
《汕头日报》:从汕头市30年来的发展来看,原先设立汕头特区的预期目标是否已经实现?
陈鸿宇:与深圳、珠海、厦门三个特区相比,汕头特区的发展速度实确实偏慢、发展规模确实偏小。应该指出,当初宏观方面关于4个特区的未来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的定位,就是有区别的。拿汕头与其它3个特区相比,未免过于简单和肤浅。如果从全省以至全国的改革开放大格局看,在汕头设立经济特区的初衷,应是立足于汕头这个具有一定工业基础的广东省第二大城市和深厚的侨乡人脉,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发展外向型经济(特别是加工贸易型工业),构筑新的增长极,使汕头继续发挥带动粤东沿海地带的区域中心城市功能。30年后我们不得不承认,使汕头继续成为粤东区域中心城市的预期目标尚未完全实现,汕头市的中心城市地位还面临着被逐渐弱化的危险。
一个经济区域的形成,是由市场化程度来决定的。作为经济区域需要三个要素:经济核心、经济腹地和经济网络。也就是说,汕头特区的发展有赖于外牵拉力和中心城市的内生动力的共同作用。因此,把汕头特区一段时期的发展困难,简单地归咎于政策失误,甚至是地域文化的缺陷、信用缺失等,是有失偏颇的。
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汕头特区的地理区位先天不足,远离广东经济发展的主核心区——香港和珠三角地区,交通成本较高,核心区的辐射力大大衰减;二是在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之前,经济特区的政策优势还能部分弥补交通等成本的劣势,90年代中期后优惠政策的泛化,使汕头和粤东西北丧失了更大规模吸引外资的竞争力;三是对侨乡优势的研判过于乐观,在珠三角投资成本更低的现实面前,潮籍乡亲的乡情亲情无法转化为现实的投资冲动。
从主观因素上看,一是汕头市原来的经济腹地就过于窄小,90年代初期人为地被分拆为3个地级市以后,市场网络、交通网络和信息网络更加碎片化,无法通过经济网络的整合来节约粤东的交易费用和生产成本。二是汕头作为粤东的中心城市的地位长期未能确立,无法发挥区域经济中心的带动功能。一个区域中心城市必然是经济网络的枢纽和节点,能够发挥流通中心、交通中心、信息中心的功能,三层网络必须聚合在一起才能发挥综合服务的中心枢纽的功能,使产业和人口能集聚、能扩散、能正常地低成本地流转。汕头特区的面积一开始仅有1.6平方公里,1991年扩大到234平方公里,去年才扩大为覆盖全市的2064.4平方公里。作为全国最微型的经济特区,窄小的地域极大地制约着政策综合效应的形成和发挥。三是汕头市的工业化进程走过了艰难和曲折的道路,中心城区的工业化始终没能完成,上世纪的日军入侵、50-60年代的战备疏散,两次中断了汕头主城区的工业化步伐;70年代至特区建立初期,汕头的工业曾经欣欣向荣,但过于优惠的特区免税半税政策,使汕头特区过快地将发展重心转向商贸,主城区的工业化煮成了一锅夹生饭,从而严重影响汕头特区的带动能力,也影响了主城区人口和产业双重集聚的速度和规模。
出路——紧紧扭住建设粤东区域中心城市这一核心
《汕头日报》:汪洋书记对汕头提出了建成粤东区域中心城市的目标,要求汕头要在粤东地区的发展中发挥兄长作用,在面向广东、面向全国,服务粤东、服务闽西南、服务赣东南的坐标中确立汕头的发展定位。在汕头特区建立30周年之际,国务院又批准将汕头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您认为应该怎样利用汕头特区扩围的机遇,努力实现这一目标?
陈鸿宇:在肯定30年成就的同时,看到汕头经济特区还是不完美的,距离兴办汕头特区的预期目标还有差距,才能更好地理解中央批准汕头特区扩大范围的高瞻远瞩,理解省委和汪洋书记关于把汕头建成粤东区域中心城市的战略意图。把汕头建成粤东区域中心城市,是汕头未来发展的大手笔,所有的路径和手段,都必须服从于、服务于这一核心任务。
首先,汕头是粤东的、也是广东和全国的区域中心城市。汕头要在面向广东、面向全国,服务粤东、服务闽西南、服务赣东南的坐标中确立自己的发展定位。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两个面向就谈不上三个服务。汕头要当仁不让地当好粤东的头。汕头经济特区范围扩大,打破了特区内外行政边界的分隔,有利于市场网络、交通网络、信息网络的拓展,在统一的平台上,能更好地解决特区内外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老城区也找到了更加广阔的经济腹地。对汕头全域和潮汕三市来说,可以更加依托汕头中心城区的优势来发展,粤东区域中心城市的作用,也能够发挥得更加充分。
其次,要把壮大特区的区域中心城市功能作为重中之重。一是着力推进大特区的规划,过去因为特区内外有别,现在要尽快将特区全域的城乡建设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和产业规划统筹修编。大特区各区县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也应尽速提上议事日程。还应注意上述各项规划的潮汕三市间的对接,尽力使医疗、义务教育、社会保障体系能够实现一体化,以确立汕头主城区在粤东现代服务业中龙头地位。二是着力统筹推进大特区交通网络的建设,消解主城区和各区、县的交通瓶颈;还要加快打通与潮州、揭阳,与福建的交通障碍,加快高铁潮阳站的建设,加快与汕头港和汕头主城区与潮汕机场、高铁潮汕中心站的连通,以继续强化汕头主城区作为粤东海、陆、空交通枢纽的地位。三是以稳二进三重塑中心城区的发展活力,一方面稳住中心城区工业,通过扶持民营工业的发展,缓解中心城区的就业问题和公共服务问题,避免主城区陷入潜在萧条陷阱。另一方面,应该尽快将中心城区的发展重心转到有汕头特色的现代服务业上来,大力发展商贸、金融、高质量的教育、医疗以及知识型的服务业。所谓汕头特色的服务,就是人家做得好的,我们不跟他一样;人家缺的,我们来服务,还要服务得比别人好、比别人早。要大胆提出服务潮州、服务揭阳、服务厦漳泉、服务梅州、服务汕尾的口号,汕头周边的城市需要什么,汕头主城区的服务业就发展什么。
再次,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来构筑汕头经济特区的新一轮发展动力。汕头市近些年的发展迟缓,固然有客观因素,主观上改革意识淡漠,改革锐气消沉。因此,在体制机制的创新中迈出更大的步伐,再次闯出有汕头特点的发展道路,是重振汕头特区的关键所在。一是针对汕头目前民营经济的发展态势,清理现行法规,将阻碍汕头民营经济发展的桎梏去掉,清理扰民扰商的检查、评比、达标等形式主义的东西;二是要出台实实在在的扶持政策,活跃草根经济,营造全民创业的范围,特别是对小型经济体的贷款担保、城乡居民就业给予更多的关注。三是总结推广濠江区行政体制改革的做法和经验,加快政府转型和社会管理转型,以提高服务效能为核心来提升整体的行政执行力。
最后,要借助特区扩围的机遇,努力向宏观层面争取特区政策。汕头如果要真正成为区域中心城市,必须有更好的市场、交通、信息条件和制度条件。目前粤东共享海西经济区政策尚待落实,如果中央认为政策赋予整个粤东区域条件不成熟,可以将积极争取海西经济区政策与争取特区政策结合起来,让汕头经济特区先行先试,仿照台湾的做法,赋予汕头港(含周边港口群)以自由贸易港的政策,以强化汕头的交通枢纽地位。
个人简介
陈鸿宇,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副校(院)长、巡视员、经济学教授,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广东省首届优秀社会科学家。兼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教授、广东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等职务。主要从事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区域公共管理方面的教学和理论研究。曾获全国优秀教师、广东省先进工作者等称号;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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