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凌晨1时左右,庵埠镇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持刀无故砍伤路人的恶性案件,致多名过往群众受伤(法医鉴定均为轻微伤)。这是该县近期发生的一起寻衅滋事伤人个案,该案发生后,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影响,一时人心惶惶,群众的安全感受到了很大的威胁,案件也受到媒体和网民的高度关注。潮州市委书记许光,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李庆雄分别对该案作了批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林壮森立即指示市公安局两名副局长牵头,指导潮安县公安机关全力侦破,并限期10天内务必破案。
由于案件发生后,犯罪嫌疑人骑摩托车迅速逃离现场,加上案发时夜深人静,犯罪嫌疑人犯案动机不明,现场遗留的可供侦查之用的物证和目击证人几乎没有,侦查工作面临着非常大的困难。但专案组民警还是根据受害人的陈述,初步掌握到作案人当晚驾驶一辆红色男庄摩托车作案并有染发和穿红色短裤等一些特征,并在发案地及周边村落进行了大范围的摸查走访。经过连续四五天的日夜奋战,办案民警终于发现潮安县东凤镇下园村一名叫陈某鸿(男,14岁)的辍学少年经常与几名外省籍无业男青年混迹在一起,不务正业,并持有刀具,形迹可疑。
9月10日中午时分,办案民警根据线索,获悉在潮安大道火车站附近路段,有一名穿红色短裤的外省籍男青年出现在那里。机不可失,专案组快速采取抓捕行动,将该名男青年罗某鑫(18岁,贵州省遵义市人)带回审查。经突审,犯罪嫌疑人罗某鑫交代了9月4日凌晨为寻求刺激,伙同江某(男,18岁,贵州省遵义市人)、陈某鸿(男,14岁,潮安县东凤镇人)参与“9・04”寻衅滋事持刀砍伤过往路人作案多宗的犯罪事实。
随即,专案组组织警力,在东凤镇下园村一路段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江某抓获,现场缴获“9・04”案件作案工具红色男庄摩托车1辆,又在该村一出租屋缴获管制器械“弩”1件。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江某对参与“9・04” 寻衅滋事无故砍人犯罪事实也供认不讳。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11日上午,另一名涉案人员陈某鸿慑于法律威严,在其父母的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通过对“9・04”案件的初步审查,该犯罪团伙实施寻衅滋事砍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是为了寻求刺激。从这3名涉案人员情况看,他们都是青少年甚至是未成年人,其中陈某鸿只有14岁。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问题,应该引起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