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康洁摄影报道:出租车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出租车未按规定放置从业资格证,各处以500元、300元处罚!记者昨天从交通运输部门获悉,自9月1日《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以来,我市加大检查力度,对违反新规的出租车予以严厉处罚,连日来,共查处11辆违规出租车。
据了解,自9月1日起,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出勤75场次,322人次,检查出租车111辆次,违规29辆,其中本地11辆,外地出租车18辆。据了解,这11辆本地出租车分别属于我市兴达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汕头市威达运输公司、汕头市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等出租车公司;分别违反了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或者未按规定放置从业资格证。
据介绍,此前出租车司机拒载或者不使用计价器处罚是50至100元,新规正式实施后,凡首次违规的出租车司机处以500元罚款,停产学习两天,第二次违规的处以1000元至2000元,司机停产学习3天,三次违规的取消经营资格。据了解,经过连日来的查处,我市出租车违规情况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