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阮冰莹) 为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决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落实,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爱华带队对《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执行工作的评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我市两级法院的民商事执行情况报告,并与市检察院、中国人行潮州分行、市工商局、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市交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及部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进行座谈,听取各方面对市中级法院民商事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
据了解,2009年6月,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市中级法院民商事执行工作进行评议,并作出评议意见。会后,市中级法院认真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改活动,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2009年全市两级法院民商事执行案件结案率为77.5%,2010年结案率则上升到96.3%。
座谈中,与会人员建议市两级法院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进一步杜绝“以执代审”、“审执不分”现象发生。加大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利用联动机制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继续完善、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执法灵活性。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行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表示,将把意见建议整理后向市两级法院反馈,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民商事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