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各类摩托车交通违法乱象,稳步推进中心城区摩托车综合治理工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8月19日至11月19日,在中心城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将对以下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一是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冲红灯、超载、闯禁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不按车道行驶、逆向行驶、加装遮阳(雨)伞、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和高速竞逐(飙车)等;二是后三轮摩托车非法上路行驶、非粤D号牌摩托车进入城市中心区域行驶、人力三轮车私装动力装置上路行驶等;三是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以及非法拼装摩托车上路行驶等。
行动中,交警部门将充分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对交通违法行为将做到发现必纠、教育即改;用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到位,营造严管氛围,坚持做到交通违法现象不消除不放行,不搞以罚代管,放任交通违法。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该暂扣驾驶证的坚决暂扣,该拘留的坚决拘留,该查扣车辆的坚决查扣;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人员坚决拘留,醉酒驾驶的追究刑责;对后三轮摩托车、非粤D号牌摩托车进入中心城区行驶的坚决查扣;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等涉牌涉证车辆、人员将坚决按照公安部《关于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指导意见》以及市公、检、法三部门《通告》的要求从严查处,特别是对驾驶报废和非法拼组装车辆的,坚决依法吊销驾驶证。
(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