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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鹭之死》追踪】田间地头有人张网捕鸟

本报讯昨天本报报道《白鹭之死》一文后,引起市民强烈关注。有热心人打来电话,称在城郊的田间地头,有人张网捕鸟,途经此处的鸟儿不识路况,不时落网。市民们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切实保护野生动物。同时也希望捕鸟者别为了蝇头小利而自投罗网。

现场①

白鹭觅食处暗藏危机

地点:牛田洋湿地

牛田洋湿地物产丰富,是白鹭等野生鸟类觅食的绝佳场所。昨天上午10时,记者来到现场,远远望去,绿草茵茵的一处水塘边安插着两根竹竿。走近一看,才发现个中端倪,原来竹竿中间拉着一层白色的细网。记者看到,当时并没有鸟类被网住,却有一只体型比鸟类小很多的飞蛾不幸中招,粘在上面无法动弹,这种网的威力可见一斑。

知情人士林兄介绍,这些细如蚕丝的网叫鸟莲,是特制的捕鸟工具。安插鸟莲的人并不是附近池塘的养殖户,而是一群专以捕鸟为生的人。乌鸡、野鸭等野生鸟类,都是捕鸟人经常捕到的品种,其中也不乏珍稀动物白鹭等。

林兄说,鸟莲对于鸟类而言是致命的,因为网线细如丝,鸟飞翔在空中根本无法发现,要等飞到很近距离才能看到。鸟类只要被粘到羽毛等部位,就回天乏术了,不挣扎还好,越挣扎就被丝线缠得越紧,直到精疲力竭。飞鸟一经捕获,捕鸟人就会将它们随机出售。林兄告诉记者,随着野生鸟类的减少,从事捕鸟的人数较之前减少了,鸟类的价钱也水涨船高。以野鸭为例,以前每只的价格是五、六十元,如今要卖到一百多元。利益驱动之下,不少违法分子铤而走险。

现场②

六根竹竿支起捕鸟网

地点:外砂镇一处农田

蔬菜地里,竟有人将黑手伸向在田间自由飞翔的野生鸟。昨天,根据热心市民的报料,记者来到龙湖外砂镇一处位置较为偏僻的农田,站在远处看,根本看不到有捕鸟的网,只见几根六七米高的竹竿竖立在田埂。走近一看,原来,捕鸟人早在这里设下天罗地网,这张捕鸟网用六根竹竿固定,长有20多米,高五、六米,网线非常细,不仔细看,一般很难发现。

记者看到,捕鸟网上除了粘着不少羽毛外,还有好几具被晒干的鸟的尸体,让人触目惊心。记者注意到,附近一带生态环境较好,不时有三五成群的鸟儿飞来飞去,有好几次,一些飞得较低的鸟儿从藏在田埂间的捕鸟网上擦身而过,让人不禁捏了一把汗。据知情村民介绍,一到晚上,不知情的鸟儿常常自投罗网,这一扑上去,便插翅难逃了。

大图:网上粘着已被晒干的鸟儿。

小图:细如蚕丝的捕鸟网。

本报记者摄影报道

■新闻链接

张网捕鸟发现一宗查处一宗

非法猎捕情节严重将被刑罚

近年来,市民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增强,不时有市民将救获的受保护野生动物移交给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办。然而,执法人员在野外巡查时也发现,仍有不法分子在我市一些地方的田间或水边进行张网捕鸟。对此,执法人员表示发现一宗即查处一宗,并将当场拆除捕鸟网。

据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办有关负责人称,张网捕鸟的做法,是《野生动物保护法》所禁止的猎捕方法,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据了解,未经批准猎捕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黄泽春

来源:汕头都市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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