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馥盛)《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规定》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了解到,从8月25日至12月5日将开展运输市场整治行动,集中执法力量掀起新一轮整治高潮,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加大查处拒载、不压表、异地经营、驾驶员无从业资格等违章行为力度,对违章达到规定上限的将给予取消经营资格和运力指标。
据了解,此次交通执法部门将从严整治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打击小汽车、二轮摩托车、假冒出租车非法营运行为以及外地出租汽车在汕头市区违规经营行为,特别将做到定人、定岗、定责,通过加强重点地段和区域的整治;加大晚上的执法力度,对出租车经营者利用晚上进行违章经营打时间差的现象进行整治,不仅将强化责任落实,安排一定的骨干力量开展明察暗访,还将严格落实《管理规定》的处罚力度,对于拒载、不压表的营运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