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眼下严峻的价格形势,广东正在运用各种政策工具应对。省物价局围绕三项建设,起草了应对农副产品价格异常波动的管理办法,将对粮、油、肉、禽、蛋、菜等六类家常农副产品价格设置警戒线。一旦这些农副产品涨价幅度超过临界值,将会被“亮灯”并采取强制措施稳定价格。
设价格预警信号灯
为充分发挥蔬菜大棚、冷藏设施和平价商店防范、应对农副产品价格异常波动的积极作用,保持农副产品价格基本稳定,省物价局起草了《关于运用蔬菜大棚、冷藏设施和平价商店防范、应对农副产品价格异常波动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
《办法》设置了农副产品价格异动防范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其中,在应急处置机制方面,创设了农副产品价格预警信号灯管理制度,农副产品价格警情级别分为正常、黄色警情和红色警情等3个等级,分别用绿灯、黄灯和红灯等三类信号灯标示。绿灯为正常;显示黄灯,可认定该商品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显示红灯,可认定该商品价格出现明显异常波动,对群众基本生活有较大影响。
《办法》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2007年—2011年上半年的相关价格监测数据为主要依据,对六类家常农副产品设置亮灯条件。例如,当猪肉、鸡肉、鸡蛋零售均价旬环比涨幅超过3%,且旬定比涨幅超过20%,则亮黄灯。
据初步测算,如按目前设定的亮灯临界值,2007年—2011年上半年,食用油、猪肉、鸡肉、鸡蛋和蔬菜亮黄灯的次数分别为2次、4次、2次、2次和5次;食用油、猪肉、蔬菜亮红灯的次数分别为9次、3次和5次。
亮“红黄灯”将采取措施
当亮黄灯时,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最迟在亮黄灯的次日制定具体处置方案,而亮红灯时,必须在当日作出处置。具体包括,做好蔬菜大棚、冷藏设施和平价商店对接工作,调运相关农副产品投放市场,约谈相关经营者保持农副产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等一系列措施。
自发布预警预报信息之日起,大棚蔬菜生产基地要以该日供应价格为准,每日向平价商店优先供应蔬菜;冷藏设施经营者要适当增加收储,以平常销售量为基准,保持不少于3—5天的农副产品储备;平价商店销售农副产品的价格不得高于该日销售价格。 牛思远
(编辑:蔡晓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