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吕晓扬 实习生 刘漫娜)记者昨天从市公安部门获悉,自去年我市颁布《潮州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实施办法(试行)》至今,全市共有2856名农民工在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办理入户。
为推进我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我市规定,在我市务工的农业户籍劳动力,凡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积分制入户我市城镇,并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申请受理、资料审核、审批和录入等工作,在各自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办理该项业务。积分累计达到60分的农民工,本人可申请迁入潮州市城镇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