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蕾 实习生 谢颖) 前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联合到我市开展夏季防暑降温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省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市夏季防暑降温工作落实情况。据介绍,入夏以来,我市有关部门督促指导用人单位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尽量避开高温时段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根据我市有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据悉,目前我市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5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9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列支。
省检查组充分肯定我市夏季防暑降温工作,认为我市总体落实情况良好,希望我市广大企业进一步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狠抓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自行组织开展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检查,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切实保护高温作业者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