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进入酷暑以来,游泳场馆成了不少市民消暑戏水的好去处。为保障游泳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提高游泳场所经营管理质量,防止传染病传播,近日,市卫监所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市区人工游泳场所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游泳池水质状况进行抽检。
此次抽检共12个单位,抽检项目包括游泳池池水细菌总数、大肠杆菌数、尿素、泳池水余氯含量、浸脚池水余氯含量等。其中合格单位10个,抽检合格率为83.3%。红树林住宅区、名邦花苑2家经营单位泳池消毒用药不足,水余氯含量未达标。市卫监所已对2家不合格单位发出卫生监督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落实情况,帮助经营单位提高泳池水质质量。
在现场监督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要认真抓好游泳场所卫生消毒工作,向涉水产品供货商索取有关卫生批件及检测报告书等相关证件以备查,保证强行浸脚池和喷淋系统的使用,保证泳池水、浸脚池水余氯含量浓度。同时要做好游泳场所、更衣室等基本公共卫生,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设置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应经健康体检后方可上岗服务。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