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弘平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石波主持了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瑞如、李文填、陈岳平,秘书长方展鹏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副市长陈澄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有关领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关于揭阳市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揭阳市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上半年,我市各级政府紧紧围绕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的战略部署和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预算目标,抢抓机遇,克难求进,强势推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财税部门齐心协力,坚持依法治税理财,全力以赴组织收入,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加强财政监管,保障了各级党政机关的正常运转,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面对下半年全市财政收支的严峻局面,会议建议,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要狠抓收入征收管理,力争完成全年任务;要从严控制一般支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要加强政府债务监管,确保财政安全运行;要严格财政综合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认为,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自2006年9月1日施行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加快义务教育发展步伐,有效地改变了我市义务教育工作的落后面貌。就如何更好地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会议建议,要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制定科学规划,进一步缩小城乡之间、学校之间义务教育发展差距;要继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支持教师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加强农村学校和山区学校的师资力量,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会议还通过有关人事任命事项。
(编辑:蔡晓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