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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不等于艾滋更非变态

记者采访中发现,在汕头,市民对同性恋群体持有不同的态度和看法,有一部分市民觉得难以理解,甚至认为同性恋是变态的,也有一部分市民认为同性恋跟异性恋一样的自然。那么,什么是同性恋,同性恋的成因是什么呢?记者采访了汕头大学有关学者。

世上没有纯粹同性恋

汕头大学法学院徐兰兰讲师分析,同性恋狭义上仅指同性恋行为,即两个相同性别的人以性行为方式互相接触;广义则涵盖了人们实践此类行为时的想法和感觉,以及这种行为的社会文化背景。值得注意的是,事实上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纯粹的同性恋,只有同性恋倾向与生活方式的错综复杂的结合。有的人终其一生都把同性恋看得极其重要;而另外一些人在人生的某个阶段完全按同性恋的规则行事,在其他阶段则未必搞同性恋。徐兰兰说。

对于人是如何成为同性恋者的成因,徐兰兰告诉记者,学术界一直争论不休。早期研究认为同性恋取向是遗传或生理因素(尤其是荷尔蒙水平)的结果。其实人们之所以成为同性恋者,是有赖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性别认同、青春期的经历、人际关系、婚姻观念及宗教信仰等等。

父母逼婚酿成悲剧

据徐兰兰介绍,大多数同性恋者,在青春期就已经确认自己与那些异性恋者的差异,并且开始同那些自认为是同性恋者的人建立联系。同性恋者的恶名和对自己有异于常人的恐惧,会使这些青少年感到深深的沮丧。如果父母了解自己孩子的同性恋倾向后,采取责骂、轻视的态度,或者试图纠正的做法,负罪感、羞愧和对现实世界的恐惧感将会使这些青少年更加不堪重负。徐兰兰认为,这些在成为同性恋者过程中充满折磨和苦难的经历,会使这些孩子在成年后更加封闭自己;在保密与公开自己身份之间摇摆不定地紧张生活,将会造成许多成年同性恋者逐渐脱离正常的世界,仅对它保持少量的情感和社会联系。

研究同性恋议题并著有《同性结合法律认可研究》一书的汕头大学法学院熊金才教授谈到:相比上海、深圳、厦门等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汕头是一个相对传统、家庭文化观念较重的地方,父母一旦知道儿女的同性取向,很多会采取逼婚的方式让自己的孩子组建家庭,结果悲剧也随之产生。‘逼婚’是不合法的,尽管同性婚姻合法化在中国还没得到认可,但婚姻是自由的。熊金才说。

报道有助社会认同

在谈到中国同性恋者的生存状态时,徐兰兰引用了这样的一句话:虽然中国没有同性恋恐惧症,但对同性恋普遍的无知却达到令人沮丧的程度。

熊金才告诉记者,目前汕头的同性恋者生存艰难,媒体将目光聚焦到社会的这个小群体身上,尽管有些人会对此表示反感,但他认为,媒体对于同性恋的报道不仅可以普及市民对同性恋的知识,也有利于同性恋者权利的争取,有助于他们在社会上立足。至少让市民知道同性恋不等于艾滋病,同性恋也不是变态。熊金才呼吁市民对同性恋群体应消除偏见和歧视,多点理解和宽容。

本报记者蔡晓丹实习生张史菁朱朝贵

来源:汕头都市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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