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洪镔、通讯员陈振喜、章玉和、李栩)《南澳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县发展规划(评审稿)》(以下简称《规划》)日前通过专家评审。
2010年8月,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省海洋与渔业局批准南澳县为广东省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县。为切实推进试验县建设,做大做强南澳海洋经济,打造南澳海洋发展新模式,南澳县人民政府委托广东省海洋资源研究发展中心编制南澳县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县发展规划。
据介绍,《规划》共分研究成果报告、海洋经济发展十年规划重点项目表和图件三部分。研究成果报告从分析南澳县海洋经济发展的基础出发,详细阐述了开发与保护、局部与整体的关系,突出了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引领带动与转型升级的关系,较好地反映了南澳县海洋经济发展特色和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