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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开过大货车“禁限令”几成空文

▲虽然标有禁行,但许多集装箱车照开不误

▲市区街头时时可见集装箱货车和大货车出没

▲夜里大货车出现的频率更高

2008年8月25日,我市首次在中心城区内对大型货车实行了禁行限行的措施,设定了32条禁行道路及26条限行道路。禁限令出台后收效显著,市民有了交通顺畅、安静和谐的环境。随着2010年2月金凤路桥的开通使用,又为大型货车过境开辟了一条新通道。市政府决定从去年8月5日开始,对市中心城区大型货车交通管制的路段、时段以及过境通道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在原有管制路段的基础上新增了8条限行和禁行路段。

但近日有一些读者和市民先后反应,在市区的大货车禁行路,早晚时分经常有不少集装箱车和大货车呼啸穿过,高亢的喇叭声、轰鸣的发动机和集装箱颠簸引起的震动声响常常让过往车辆和路人心惊胆战、躲避不及,有时甚至中午、傍晚交通繁忙时段也有一些集装箱车出现在街头。看到街头的车流中出现这些巨无霸大货车,真的让人感觉很不安全。政府不是早就出台了大货车在中心城区的禁行令吗?为什么这些大货车还敢明目张胆上路行驶呢?路上小车、行人那么多,如果稍不小心被这些几十吨重的大货车碰着刮着,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不少读者对此表示,大货车出现在禁行路段,不仅噪音扰民、阻塞交通,而且还会对路面造成很大的破坏;同时大货车与小车、行人争道,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根据市民的报料,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采访,发现市区部分时间、部分路段的确可见到有大货车和集装箱车穿行。大货车出现频率较高的路段有金环路、中山东路和滨港路等。

6月27日中午2时许,记者在华山路中山东路口,看到两辆福州车牌的集装箱大货车自东往西开过来,到金环路中山东路口后转向滨港路。记者看到,此处的路边显眼处就挂着大货车禁行的标志(如图)。与此同时,对面又有一辆集装箱大货车和一辆加长型满载谷物的大货车自西向东来到海滨花园路口等红绿灯。记者在这个路口不到10分钟,就看到先后有7辆大货车经过。在金环路中山东路口,在短短几分钟的时间里,记者也看到有3辆集装箱大货车经过往北而去。

近日某天的清晨7时30分,一位读者报料说在汕樟路高架桥下看到一辆满载的集装箱大货车,由西向东经过学校比较集中的中山路一中路段。在一中和四中的学校门口,一些家长正在路边停车让背着书包的孩子下车,看到前面有大货车经过连忙匆匆开走。在陵海招待所前的路口,很多骑自行车上学的学生也纷纷停下来躲避这个庞然大物。由于这段路面较窄,集装箱大货车经过一个公交车站时不得不停下来,直至公交车开走才能通过。

昨天晚上8时多,记者在金环路金砂东路口遭遇塞车。放眼望去,本来宽阔的十字路口被从各个方向而来的车辆堵住了,绿灯亮了车辆仍然动弹不得,而路口中央车流中的几辆集装箱大货车尤为引人注目。记者留心数了一下,10多分钟内就有9辆集装箱加长货车和大货车先后通过这里,方向都是沿着金环路。司机们被堵得无可奈何,有的人嘀咕道:怎么这里会有大货车?难怪路口会塞车!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我市从2008年10月25日起全面实施交通管制,中心城区北区对大型货车实施禁行、限行交通管制。禁止大型货车通行的路段包括海滨路(粮食码头前~中山东路口)、海滨路(西堤路口~东厦路口)、中山路(民族路口~汕樟路口)、中山路(天山路口~金环路口)、长平路(汕樟路口~泰山路口)等。海滨路(东厦路口~粮食码头前)、中山中路(汕樟路口~金环路口)、黄山路(珠池路以北)、庐山路(珠池路以北)等路段为每天7:00~9:00、11:00~13:00、17:00~19:00,以及深夜24:00~次日6:00禁止大型货车通行。大型货车的过境行驶通道安排为石大桥—西港路—金凤路—东厦北路—天山路—汕汾路—泰山路—海湾大桥以及中山东路(天山路口以东)路段。

另外,从2010年8月5日开始,我市对中心城区内大型货车过境行驶道路进行了调整,在原有管制路段的基础上新增了8条限行和禁行路段。其中,新增的大货车禁止通行路段为黄河路(天山路口至泰山路口路段),原有禁止通行路段不变。新增的大货车限行通行路段为:金湖路(护堤路至东厦路路段)、汕樟路(外马路口至金凤路口)、东厦路(海滨路口至金凤路口)、黄河路(东厦路至天山路段)、天山路(珠池路口至汕汾路段)、衡山路(珠池路口至汕汾路段)、嵩山路(珠池路口至汕汾路段),原有限制通行路段不变。在每天7:00~9:00、11:00~13:00、17:00~19:00,以及深夜24:00~次日6:00禁止大型货车在上述限行路段通行。

记者从《汕头警讯》获悉,今年4月14日上午10时左右,一辆号牌为粤D/M16××的大型集装箱车沿着汕头中心城区长平路自东往西行驶,其庞大的车体让车水马龙的长平路更显拥挤。当该车行驶至长平—金环路口时,被正在这里执勤的交警一大队一中队民警查获。民警对该车驾驶员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长平路全路段早已禁止大型货车通行,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人士介绍,我市在交通管制措施实施后,仍有部分大货车趁着中午或深夜时分、交警警力不足的情况下违章闯禁行。对于有特殊需要(如涉及城市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物质、运输能源产品等),必须经过禁限行路段的大货车,车主可提前向交警部门申请在规定时间段进出禁限行路段。对现场查获的没有持通行许可证通行的违法车辆,执勤交警会严格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十三)项规定,对驾驶人当场进行罚款200元和记扣2分的处罚。该支队宣传科有关负责人对此也表示,如今市区各交通要道都设置有道路交通监控系统,对于那些违规闯道的大货车,一经核实都会进行罚款200元和记扣2分的处罚。另外,她也建议我市人大针对此现象,运用特区立法权加强调研立法。

本报记者陈敏文/摄

来源:汕头日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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