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彤兰)日前,市政府发布《汕头市进一步控制新建住房价格工作意见》,明确提出2011年汕头新建住房均价控制目标。其中,中心城区作为一个整体,均价将控制在6120元/平方米以下。
根据2010年市统计局发布的房价情况及今年控制目标,2011年新建住房均价控制目标为:中心城区作为一个整体,均价控制在6120元/平方米以下;澄海区控制在4450元/平方米以下,潮阳区控制在2713元/平方米以下,潮南区控制在3177元/平方米以下。另外,根据省有关规定,南澳县单列进行新建住房价格控制。
该《意见》确立了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盘协调、分工负责的指导思想,并进一步明确各有关方面的任务和责任。其中,市房产管理局将负责牵头落实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相关工作,监控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走势。另外,将建立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制定约谈问责实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