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1年,对我而言是意义非凡的一年。这一年,迎着祖国改革开放的春风,我出生了;这一年,在全国恢复律师制度的推行下,汕头第一个律师工作机构——汕头地区法律顾问处正式成立了;这一年,经国务院批准,我的家乡——汕头经济特区诞生了!作为汕头特区的同龄人,如今已是市法律援助处一名律师的陈婷,成长的岁月同时也在经历特区30年来的崛起变化。
我一直时刻感受着改革开放的成果、特区政策的优惠、经济发展的腾飞和法治建设的健全。对此,陈婷感受颇深,认为特区之特,不仅在于其享受特殊的优惠政策,更在于其拥有法律所赋予的特区立法权。汕头特区30年来,制定了一系列经济特区法规规章,通过特区立法先行先试,不仅促进了经济特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也为国家在相关领域的改革积累了可贵的立法和实践经验。
陈婷告诉记者,她从小就立志当一名伸张正义的律师,并为此努力奋斗。当理想成真,成为一名法律援助公职律师时,陈婷才深深体会到所肩负的责任之重。她说,每当她在值班窗口接受法律咨询,看到彷徨无措的群众时;每当她在为未成年人出庭担任刑事辩护,看到被告人对法律无知的眼神时;每当她在为民事援助案件奔走取证,看到受援人急切无助的眼神时,陈婷知道,她不仅肩负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更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责任。当群众法律咨询后满意离去时,当被告人流下痛改前非的泪水时,当受援人在胜诉后紧握她的双手不停致谢时,陈婷也明白了,她恪守的以人为本、执业为民的服务理念,践行的公正、文明、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弱势群体,为了实现法律援助作为政府的民心工程,为了使政府能够听到弱势群体的呼声。
作为一名律师,一名司法行政工作者,陈婷也回顾了汕头律师业的改革发展。她说,律师身份从最初的国家法律工作者转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队伍从1981年第一批的12名律师工作者发展至全市351名专职律师、32名兼职律师、23名援助律师和23名公职律师,律师服务领域从单一的刑事辩护扩大到民事、经济、刑事,再逐渐涉及贸易、金融、企业并购、知识产权等等多个新兴领域。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从1986年起,汕头律师业经历了转型改革、深化改革和全面改革三大阶段,律师队伍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壮大,生机活力不断焕发。陈婷说,作为一名80后法律援助律师,面对社会结构多元化、科技发展日异月新、经济发展突飞猛进、法治建设日益完善,对自身的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素质和综合能力的要求也越发严格。她一直严格要求自己,不仅要时刻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更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积极投身到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的角色中去。在日常工作中,面对行动不便的群众,陈婷作为一名法律援助轻骑队成员走近了他们;面对各个层面的弱势群体,陈婷参与了市法律援助处在信访局、工会、妇联、残联、老龄委、消委会、边防部队等单位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参与服务工作
30年过去,步入而立之年的,不仅仅是汕头这座特区城市,还有正在茁壮成长的律师业,和与特区同龄朝气蓬勃的我们。陈婷说,能与汕头特区同龄,我骄傲!同时,她也在默默地与汕头特区许下约定:加油!下一个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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