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6月28日),市行评团进驻市交通运输局开展民主评议,宣布我市十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民主评议开始,评议时间至9月底止。
根据国务院、省、市纠风办的部署和要求,今年在市直公安(含交警)、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地税、工商、质监、安监、国税等10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评议内容包括: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情况;政务公开、高效服务情况;部门(含对口基层站所及服务窗口)作风建设情况;制度建设及创新情况;解决存在问题有关情况。
评议结果采取百分制,80分及以上为满意单位,60分至79分为基本满意单位,59分及以下为不满意单位。评议分数由三个部分组成,系统自评,占总分的30%;组织评议代表评议,占40%;;综合调查评议,占30%。届时,省政府纠风办将把评议分数、各部门最终排名顺序及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等评议结果汇总后报国务院纠风办。(记者 邓帼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