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吕晓扬)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对象清查工作已进入清查成果汇总、审核与抽查验收。在近日召开的全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会议上,我市要求各级各部门采取扎实措施,确保6月底完成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从2010-2012年开展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去年以来,我市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水利普查各项工作,市、县区、镇在设立领导机构、组建水利普查队伍、组织人员培训、制订普查实施方案、争取资金投入等方面已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并从今年4月1日起开始对普查对象进行清查。目前,普查工作进展顺利。
会议要求各部门强化措施,在落实普查经费的同时,规范资金使用行为,确保经费使用安全、高效。要建立健全协作联动机制,确保水利普查工作有序、按时、保质、高效开展。要严格把好数据质量控制关口,确保普查对象应查尽查、不重不漏,普查内容应填尽填、完整规范,普查数据真实可靠、来之有据。要切实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查漏补缺,确保按国家节点要求完成清查对象工作。
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黄东明代表市政府分别与各县区签订水利普查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