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琳楠)自台湾塑化剂事件曝光后,近期,我市对相关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开展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企业116家,检查中暂未发现企业采购和使用塑化剂产品,在98个抽检样品中也暂未检出含塑化剂成分。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主要对辖区内的相关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并以台资企业为重点进行联合现场监督检查,核查企业的生产车间、仓库以及企业的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食品添加物质使用记录等情况。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茶饮料企业1家,固体饮料企业74家,果酱果浆企业1家,果冻企业9家,其他相关食品企业17家,食品添加剂企业16家,检查台资企业3家。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企业采购和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生产加工食品、使用台湾昱伸香料公司生产的起云剂和东莞市昱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存在索证索票不齐全、原辅料进货台账不齐全和产品检验记录不全等情况,对此检查人员立即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共发出整改通知书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