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婉萍)一人住院,全家受累。现在独生子女已经开始担当起家庭主要角色,父母、长辈一旦生病住院,经常会出现没人可到医院陪护的情况,而这也催生了一个日益壮大的群体——医院陪护工。陪护工对缓解患者家庭陪护压力起到一定作用,但也存在不少弊端。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给予市人大代表的一份建议答复中获悉,为加强医院陪护服务机构和陪护工的规范管理,我市已出台若干措施,维护患者、陪护服务机构和陪护工各方面合法权益。其中规定,陪护工须持证上岗,且不得乱收费。
据了解,目前医院陪护工的市场需求大,但这个行业的管理和收费却较为混乱。多数陪护工素质较低,流动性大,也没有受过专业技术培训。一些由于有社会闲杂人员的介入,还形成了一定的势力范围,在医院拉帮结派,哄抬护理价格,垄断护理市场,不仅影响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还增加了病患者的负担。为此,我市人大代表在今年两会上提出了《关于加强规范医院陪护人员管理的建议》,呼吁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相关规定,规范医院陪护行业,让陪护人员真正做到患者舒心、家属放心。
鉴于当前陪护工的管理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我市各相关部门经过调查研究,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汕头市医院陪护工管理的意见》。其中规定,医院培护工必须经过相关劳动用工合法手续登记,由专门陪护服务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和派遣。陪护服务机构也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任何机构不得擅自在医院开展陪护服务。陪护服务机构要为从业的陪护工建立个人档案,配合医院对陪护工实施上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所在医院发放《陪护证》,陪护工须持证上岗。陪护服务机构的陪护服务项目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陪护服务机构合理制定收费标准,陪护服务机构按照与医院签订协议的陪护服务价格进行收费并在医院科室进行价格公示。陪护双方通过协商签订书面协议确定收费,陪护服务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公示价格实行限价,不得擅自加价收费或变相多收费,加重病人经济负担。医院机构和陪护服务机构不得强制派配陪护工给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