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彦恂曾春乐报道)步入夏季,市区各主次干道沿街铺面的遮阳棚、遮阳网逐渐增多,有的架设得很低,使经过的路人一不小心就中招;为吸引顾客,街边小食肆乱摆放广告灯箱也比比皆是。市民们希望城管执法部门加大管理整治力度,遏制这种乱搭乱摆的现象。
每天傍晚郭先生经过珠江路时,心里总很郁闷,他对记者说,不少沿街铺面为了招揽顾客,总是把广告牌和灯箱随意放在人行横道上,有的商家更是直接把灯箱放在门前的汽车停放位上,导致车主在用餐高峰期很难找到停车位。而一些经营户把遮阳棚下的人行横道,甚至机动车道占为已有,影响周边的交通,有市民不服气找店家理论,店员竟然还理直气壮地说是他们的地盘。
接到情况反映后,记者来到长平路、金新路、珠江路等路段看到,商家在店铺前随意搭建遮阳棚、遮阳网的现象随处可见。在长平路,有的遮阳棚在风吹日晒中已经褪色,看起来摇摇欲坠。在金新南路一家摩托车修理店门前,记者看到,人行步道的一米多高处悬挂着一大张黑色遮阳网,下面停放着前来修理的近十辆摩托车,行人路过只能绕道而行。而在食肆云集的珠江路,乱摆放广告灯箱的问题十分严重,商家们在门前步道上左一块右一块地摆放着广告牌,行人走一会儿就不得不拐道避让。
记者从城管执法部门了解到,根据汕头市相关规定,城市主要道路两侧临街建筑物的门前,遮阳物、外墙应保持整洁、美观,不得在门前屋顶、外墙等处堆放、架设、吊挂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而沿街商店设置的遮阳棚,高度则不应低于3米,宽度不得超过步道宽度的1/3。
市城管执法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人员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乱架设遮阳棚、遮阳网,乱摆放广告灯箱等行为的,将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