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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到我市督导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整治 违规房产商每套罚5000元

  昨天(6月1日)是全省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日。省物价局价格检查局派出8个小组分赴全省各地市进行督导。
  当天,省物价局督导组一行三人与市物价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市区名门御庭和海丰县云岭山庄、地王广场、东骏花园等楼盘,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有下列违规行为: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费未予标明的费用;违反公平、公开、自愿选择原则,单独或者串通其他部门、中介机构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虚假折扣、虚假优惠,或者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等。从现场检查情况看,普遍存在着预售房源明码标价不全,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等问题,检查组均相应作出处理。
  省物价局对这次整治行动高度重视,要求各地要严格按国家要求,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以行政处罚为主,做到从速从严从重。房产商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按《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规定》,每套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记者 罗迅革)

 

 

来源:汕尾日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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