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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回收到期人力三轮车辆

本报讯(记者林馥盛)为做好中心城区到期人力三轮车全面退出营运市场工作,我市将回收中心城区到期人力三轮车辆,对于在回收期限内自愿上缴到期人力三轮车辆的,给予每辆车500元的回收残值补偿。

记者了解到,我市自6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将集中收回原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核发营运证照的人力三轮车,其中包括客货三轮车和学生接送专用车。中心城区定点设置两个回收场,地址分别为金平区潮汕路58号城管执法停车场、龙湖区金晖庄城管执法停车场。城管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希望人力三轮车经营者规定实效之内主动办理回收,对超过规定期限未主动上交车辆者,不再享受车辆回收残值补偿,继续在中心城区行驶的,将按市政府《公告》规定依法予以查扣并销毁。

来源:汕头日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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