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金平警方在三轮车清查整治行动中,抓获李某群(安徽人)、冯某俊(河南人)、陈某藩(广东揭阳人)3名涉嫌非法经营人力三轮车营运,挑动、组织非正常上访犯罪嫌疑人,查扣了218辆非法营运人力三轮车。目前,李某群等3名嫌犯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清理整治三轮车的工作部署,我市警方全力开展清理整治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行动以来共查扣非法三轮车1881辆,其中后三轮摩托车1593辆、私装动力装置人力三轮车250辆。
行动中,金平公安分局共查扣了非法营运人力三轮车218辆,而飞厦派出所在清查行动中还掌握到市区有个别人员非法经营人力三轮车营运及非法拼装人力三轮车,参与、煽动人力三轮车工友非正常上访的情况。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领导对飞厦派出所摸查掌握的信息十分重视,指令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
经过大量调查走访工作,专案组民警掌握到暂住在市区的李某群、冯某俊涉嫌非法经营人力三轮车营运,陈某藩涉嫌非法拼装人力三轮车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参与、煸动人力三轮车工友到市委、市政府非正常上访的情况。据此,专案组加大侦查力度,深入调查取证,掌握到李某群、冯某俊、陈某藩3人犯罪证据。
5月18日、19日,专案组在市公安局有关业务部门的协助下,将李某群、冯某俊、陈某藩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审,李某群、冯某俊交代自2003年以来,各自控制人力三轮车近100辆,而后每辆收取押金2000元,每月以100至150元不等的租金转租他人营运,分别非法牟利约50万元和约45万元的犯罪事实。陈某藩也交代其以市区浮西村一工场为窝点,加工生产假牌、无牌证人力三轮车贩卖给三轮车工友营运,至今共非法生产贩卖人力三轮车80多辆,非法牟利2万多元的犯罪事实。
同时还查明,今年4月27日,市政府发布《公告》,决定从6月1日起禁止人力三轮车在中心城区上路行驶和从事营运活动后,李某群等3人为达到继续非法经营人力三轮车营运和非法拼装、贩卖人力三轮车牟利的目的,多次参与、煽动市区部分人力三轮车工友到市委、市政府非正常上访,严重扰乱了政府正常工作秩序及社会的稳定,给社会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李某群、冯某俊、陈某藩3人的行为违反了汕头市人民政府2007年第92号令《汕头经济特区人力三轮车营运管理规定》第十条关于三轮车经营者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转租、转借三轮车及营运证的规定,且其非法经营的数额较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规定,金平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李某群、冯某俊、陈某藩3名犯罪嫌疑人予以立案侦查,并于5月20日对上述3名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
警方有关人士重申,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对非法营运三轮车的清理整治,切实加大对停车场、维修点、工场的清查,从严查扣非法人力三轮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对策划、组织人力三轮车工友非正常上访行为,对挑头闹事的违法犯罪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本报记者林子海林鹏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