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彤兰)记者从市体育局市场科获悉:根据《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截止2011年,我市共有40家从事游泳经营场所需申请延期换证,逾期将视失效处理。
记者从该科提供的今年到期延续换证的单位名单中看到,这40家需换证单位,既包括了体育系统内的汕头市游泳跳水馆、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汕头市人民体育场、国家乒乓球汕头训练基地,也包括了区级体育单位、多家经营性的小区会所游泳场所、基层学校游泳培训场所、对外公开经营的游泳度假村等,这些单位的发证时间基本集中在2007年的8月至9月。
按规定,这些单位的经营者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体育行政部门提续期申请,逾期未申请的原经营许可证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