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彤兰)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开始启动2011年汕头市公办学校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新教师相关工作,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对照要求报考、应聘新教师。
据了解,今年公办学校新教师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为:2009年至2011年本市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09年至2011年本区县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按要求,应聘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初级中学、小学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新教师招聘将采取考试的方法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闭卷形式,面试为试教或说课形式。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据悉,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由各区县教育局、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招聘方案在招聘公告发布前7个工作日分别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市直学校招聘新教师工作,需按规定制定招聘新教师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市人社局核准后组织实施。各区县根据招聘新教师方案确定的拟聘人数,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并按《实施细则》组织体检、考察工作,最终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后予以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