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李岱娜)昨天下午,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开发性金融(规划)合作协议》,由国家开发银行在十二五期间向我市提供350亿元的综合金融产品服务。这是继2003年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之后的又一重要举措,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跨入新的阶段。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吴德礼,国家开发银行规划局高级策划经理沈继奔;市领导李锋、蔡宗泽、郑人豪、陈友烈、蔡婵英,市纪委副书记许景峰等出席签约仪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人豪代表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授权代表吴德礼行长签订合作协议。
据了解,2003年8月,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由国家开发银行向我市提供政府信用贷款60亿元用于我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项目建设。至目前,双方先后签订了水利、路桥、文教卫生以及围海造地项目31个,形成了政府、银行和社会多赢的局面,有力地促进我市一批重点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
市委书记李锋在致辞中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国家开发银行长期以来积极支持汕头地方经济建设,对汕头发展给予的极大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在汕头加快改革创新,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汕头的重要节点上,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必将对汕头创新城市发展理念,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城市产业空间布局,加快新型城市建设,再创特区辉煌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李锋指出,当前,汕头面临着重要的发展机遇。汕头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汕头被列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国家主体功能区重点开发区域,为加快改革创新和推动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动力。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分行提出通过规划先行、政策引导、市场建设、融资推动等促进政银企大合作大发展的新思路、新理念,为汕头提供优质的全方位服务。汕头将以此为新起点,强化服务意识,加快金融创新,拓展合作深度广度。相信经过双方共同的努力,汕头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的战略合作一定会实现互利共赢,创造新的辉煌。
吴德礼表示,此次国家开发银行与汕头市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十二五时期开发银行在广东省和地方政府签订的首个合作协议,具有重要意义。汕头作为粤东地区中心城市,具有良好的战略地位和区位优势,极具发展潜力。国家开发银行十分看好汕头广阔的发展前景。近十年来,双方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已形成深厚的合作基础。今后,开发银行将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项目、中小企业发展和文教、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民生事业方面进一步为汕头提供全方位支持,从而实现双方战略性、长期性、全方位的合作,助推汕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